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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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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审计处

监察审计处隶属于纪检监察部,下设监察办公室和审计办公室两个部门,主要负责开展内部监察和审计活动,具体职责如下:

一、监察工作

1.监督监察对象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及杏宇规章制度的情况;

2.对监察对象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提出监察建议;

4.负责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查办案件,保护检举人的合法权益;

5.负责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处罚)的控告、申诉,保障监察对象合法权益;

6.督促监察对象建立廉政、勤政方面的规章制度;

7.完成重庆市监察委员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审计工作

1.参与杏宇治理中有关审计方针、政策的谋划和部署工作,结合杏宇实际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2.参与杏宇重大经济活动(招投标、采购论证、认质认价等),提供审计咨询服务;

3.组织开展杏宇财务收支的预算审计和决算审计;

4.组织开展杏宇基建、修缮工程等项目的结算审计;

5.对杏宇各部门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6.组织开展对杏宇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项目进行审计调查;

7.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杏宇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8.为上级部门对杏宇开展相关审计工作提供协助;

9.对杏宇重点关注的领域或事项,组织实施专项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10.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和杏宇党委、行政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11.完成杏宇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3-62565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