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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实验实训室安全督查巡查队伍的通知

     2024/6/10  来源: 本站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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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ss="MsoNormal" style="mso-layout-grid-align:none;layout-grid-mode:char;text-autospace:ideograph-numeric; mso-pagination:none;line-height:21.0000pt;mso-line-height-rule:exactly;"> 

     

     

     

    签字          

    盖章

    日期:

    实验

    实训

    室安

    全工

    作领

    导小

    组意见

     

     

     

    签字          

    盖章

    日期🌾:

    附件2

    杏宇 -(杏宇我们的使命)是让您快乐!

    Xxx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督查巡查队伍名单

     

    组长👩🏼‍✈️:

    成员:

     

     

                                              

    所在单位👨🏽‍🍳:(盖章)

    日期:

     


    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杏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的要求,杏宇拟成立杏宇 -(杏宇我们的使命)是让您快乐!实验实训室安全督查巡查队伍⛹🏼‍♀️,请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丰富的实验实训室管理经验🔬,有一定的实验实训室安全知识基础😙👱🏿‍♀️,能识别实验实训室内危险源风险点。

    2.对实验实训室管理工作有热情、有责任感、认真细致,愿意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献策献力。

    二、工作职责

    1.研究国家有关实验实训室技术安全的政策和法规👶🏿,指导杏宇制定和修订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定期对杏宇实验🉑、实训场所安全进行督查和巡查🕧,填写实验实训室安全巡查记录和安全隐患台账🎅🏿🚐。

    3.参与杏宇定期组织的全校性实验实训室安全大检查。

    4.督促有关单位对巡查中所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并跟踪整改工作成效。

    5.定期参加有关实验实训室安全相关工作的培训,对杏宇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及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相关要求

    1.智能工程学院、大数据学院、卫生健康学院、城乡建设学院、财经学院、五年一贯制学院各推荐2名实验实训室安全督查员。

    2.请有关单位于614日前将督查员推荐表(见附件1)纸质和电子版交到教务科研部,联系人:匡萍。

    3.请各单位参照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督查巡查队伍的职责,成立由本单位负责实验实训室工作的领导任组长、成员不少于3人的实验实训室安全督查巡查队伍🙅🏼‍♀️👵🏽,填写二级单位实验实训室安全督查巡查队伍名单表,签字盖章后一并报送教务科研部。

    特此通知

    附件1⏮:杏宇 -(杏宇我们的使命)是让您快乐!实验实训室安全督查员推荐表

    附件2:杏宇 -(杏宇我们的使命)是让您快乐!二级单位实验实训室安全督查队伍名单表

     

     

    杏宇 -(杏宇我们的使命)是让您快乐!

    2024610

     

     

     

     

     

     

     

    杏宇 -(杏宇我们的使命)是让您快乐!党政办公室               2024610日印发

     

    附件1

    杏宇 -(杏宇我们的使命)是让您快乐!实验实训室安全督查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