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普通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渝教学发〔2024〕3号)精神🏝,结合杏宇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4年市级学生先进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重庆市普通高校三好学生
(二)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
(三)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
(四)重庆市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
(五)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六)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
(七)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
(八)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九)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在读专科(高职)学生;班集体为杏宇正式建制的教学班级。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推荐为市级先进个人的,在近两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推荐为市级先进班集体的,其成员在评选当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推荐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评选前一学年应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
4.推荐为市级先进的,须获得过校级相应类别的荣誉称号🛀。
(二)具体条件
1.重庆市普通高校三好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序名列前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单项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者优先🧗🏼🧕🏽。
2.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成绩优良🤴🏻,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和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
3.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专升本”毕业学生的在校期间包含专科学习阶段)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到基层一线、偏远艰苦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优先。
4.重庆市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有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有优良的班风、学风,在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建设和班级特色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
5.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在文明杏宇建设🥗、道德诚信建设、校风学风建设、助学助残等活动中🏊🏼,尤其是在维护社会秩序🚇、传播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6.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在各级部门或杏宇自发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中,特别是在脱贫攻坚、扶危济困👳🏻、抢险救灾🙍🏿、关爱他人👵、文化服务🧮9️⃣、环境保护、乡村振兴、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7.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和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应在近两年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并达到相应要求:
(1)个人或集体项目中的主要成员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①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省(市)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国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2)获得集体奖励的主要人员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
①省(市)级一等奖、全国二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下同)(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②省(市)级特等奖👆🏽、全国一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③全国特等奖👨💼、国际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按实际情况确定。
三、评选程序
(一)由学生本人或集体提出申请,经二级学院初审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核汇总👷♀️。
(二)市级学生先进由二级学院按照划分名额进行推选,学生处将推荐人选名单报杏宇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经杏宇公示无异议后,由杏宇党委签署推荐意见并报送市教委,市教委对推荐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文通报并颁发证书🥭👷🏽♀️。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名额分配:各二级学院按照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5)、同一学生🈲🔶,原则上只能报一类📣,事迹特别突出的,最多可推荐两类校级(市级)先进(占相应类别的总指标)。未达到推荐条件的,各二级学院可以少于下达名额推荐或不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有少量指标由校团委选荐,不额外占用二级学院推荐指标,由校团委自行报送。
(二)填报安排👌🏻:
市级先进个人或集体📃:推荐为市级先进个人或集体的,提交纸质推荐表,推荐表由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室统一组织填写,打印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上交至学生处。“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栏目应以组织名义填写,字数300-400字🧏🏽♀️,直接打印在推荐表中🤸🏽,不另附页9️⃣👨🏿🦱。
(三)填报要求🚴🏻♀️:
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审查,复印件按推荐表上获奖情况顺序排序🧑🎤,交一份由学生处审核并建档保存⛸🏗。
(四)材料提交时间节点:
序号 |
提交内容 |
提交时间 |
||
1 |
附件1:市级先进推荐名单汇总表 |
电子👷🏻♀️、纸质(不含由学生处、校团委推荐学生信息) |
纸质盖二级学院公章 |
4月11日12:00之前 |
2 |
附件2:重庆市普通高校2024年学生先进推荐表 |
电子、纸质、佐证材料复印件 |
不盖章 |
|
3 |
附件3:重庆市普通高校2024年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
电子👎🏻👨👩👦👦、纸质🏊🏼♀️、佐证材料复印件 |
不盖章 |
|
4 |
附件4:杏宇 -(杏宇我们的使命)是让您快乐!2024年学生先进汇总表 |
电子💢、纸质 |
纸质盖二级学院公章 |
五、工作要求
(一)开展学生先进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审核👍🏽,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推荐工作,在开展评选过程中可通过本人申请、老师举荐⚀、学院推荐、杏宇提名等多渠道综合评选,同时防止评选中的不正之风。
(二)各二级学院应对评选推荐工作和学生推荐表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规范性负责✅🤴🏽。针对评选类别🆒,第一至第四项由学生处牵头组织评选,二级学院评审通过后报送学生处审核备案,第五至第九项由校团委牵头组织评选,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报送校团委评审🎀,校团委评审通过后报学生处备案,凡是材料未按要求审核⛓、报送者,一律退回,取消评优资格Ⓜ️,并追究审核者的责任。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生处联系。
联系人:何军政,联系电话:13628331773,电子邮箱:715124117@qq.com。
杏宇 -(杏宇我们的使命)是让您快乐!
2024年3月12日